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配合全国质检系统“纪律教育月”整体工作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全国质检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次“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知识竞答”活动。经系统各单位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日前知识竞答活动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总局领导十分重视这次知识竞答活动,指示要将竞答作为7月全国质检系统“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巩固前期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并对活动形式、范围、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多位总局领导先后圈阅审定了竞答题目。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精心组织此次竞答活动,认真研究确定了活动方案;会同法规司,深入探讨竞答题型、数量、范围、答题形式等,拟定了100道题目;机关党委、人事司对活动方案和竞答题目也进行了认真审阅,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
7月24日总局印发《关于开展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国质检纪〔2007〕14号)后,全系统积极响应,参与热情很高。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迅速进行部署。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下发了通知,并通过网站等信息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
为确保竞答活动充分发挥教育作用,采取了延后发放“参考答案”的形式,促使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开展广泛深入的法纪教育。在深入学习总局下发的《预防涉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渎职犯罪手册》基础上,北京检验检疫局、安徽检验检疫局、海南检验检疫局、贵州检验检疫局、宁夏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质监局、河南省质监局、甘肃省质监局、标准化研究院、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等单位购置发放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公务员法》、《廉洁从政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手册》等;标准出版社、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专门印发了学习材料。江苏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广西检验检疫局等举办了专家讲座。辽宁省盘锦市质监局在网上开办“渎职侵权解读”网络课堂。吉林省质监局、上海市质监局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职责与犯罪》、《权钱交易的代价》、《贪欲之害》、《失衡的秤》。江西检验检疫局、山东省质监局等也都以各种形式开展了知识竞答辅导。
各单位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抽出时间,带头学习、答题。计量出版社隋松鹤书记带病完成答题,起到了很好的榜样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有的单位还组织企业员工及外聘人员参加竞答,青海格尔木检验检疫局还实行闭卷考试。山西检验检疫局将竞答活动纳入该局绩效管理日常考核内容,陕西检验检疫局将竞答题目纳入2007年招录公务员的培训内容。部分单位还对答题情况较好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从目前已上报活动报告的76个单位的情况看,此次竞答活动,全系统平均参与率高达95.9%,平均得分为95.9分(满分100分)。
三、“三个结合”,成效明显
这次知识竞答题目量多、知识面广、参与规模大。在活动中,各单位实现了“三个结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把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竞答与学习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知识结合起来。通过竞答和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涉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渎职侵权犯罪的有关立法解释、立案标准、党政纪规定、工作纪律要求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
二是把竞答活动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参与竞答,各单位干部职工认真比照,查找问题,剖析自身在履行职责中的不足,客观分析行政执法环节中的漏洞,积极加以整改,自觉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把竞答活动与质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参与竞答,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把好国门、厂门的能力,提升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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